New York Times 纽约时报【特朗普攻打伊朗违法吗?总统战争权力解析。】Was Trump’s Iran Attack Illegal? Presidential War Powers, Explain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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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York Times 纽约时报【特朗普攻打伊朗违法吗?总统战争权力解析。】
-未经国会授权轰炸伊朗,使两党总统绕开宪法本意的做法愈演愈烈。
查理·萨维奇 (Charlie Savage) | 2025 年 6 月 23 日
查理·萨维奇 (Charlie Savage) 撰写有关总统权力的文章已有二十多年。他驻华盛顿报道。
特朗普总统决定轰炸伊朗三处核设施,引发外界指责,称他未经国会授权实施战争行为,违反了宪法。这场争议凸显了宪法的原意与国家实际治理方式之间的分歧。
虽然大多数法律学者都认为,除非国家受到攻击,否则建国者希望由国会决定是否开战,但近代以来,总统们却在未经立法者授权的情况下发动军事打击。法院回避介入,国会也默许了这些总统的行动,而不是弹劾他们。
“对伊朗的打击符合宪法吗?”哈佛大学法学教授、前小布什政府司法部高级官员杰克·戈德史密斯周一表示。“我不知道,因为宪法中关于战争权力的规定难以捉摸。”
下面我们来仔细看看。
发生了什么?
特朗普下令美国军方轰炸伊朗核设施,既没有寻求国会授权,也没有声称有证据表明存在迫在眉睫的威胁。
特朗普威胁进一步升级局势,并警告伊朗,如果伊朗反击,他将以更多轰炸予以回应,同时还在考虑推动伊朗政府更迭。但在伊朗周一向卡塔尔美军基地发射导弹后,特朗普表示,伊朗已提前发出警告,且无人伤亡。他暗示他希望缓和局势。
批评人士指责特朗普违反宪法。例如,弗吉尼亚州民主党参议员蒂姆·凯恩(Tim Kaine)在福克斯周日新闻节目中表示:“总统未经国会同意就发动这样的战争是违宪的。”
共和党人普遍表示支持或保持沉默,但倾向自由主义的肯塔基州共和党众议员托马斯·马西(Thomas Massie)在社交媒体上写道:“这不符合宪法。”特朗普对此作出强烈回应,称他将支持一位在初选中挑战马西的候选人,这显然是在向其他可能考虑批评他此举的共和党人发出警告。
宪法是怎么说的?
宪法规定国会有权“宣战”,同时总统是军队的“总司令”。大多数法律学者认为,建国者们的意图是将发动战争的权力与战争爆发后的作战权力分开,使总统只能在不事先征求国会同意的情况下击退突然袭击。
在《联邦党人文集》中,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写道,美国总统虽然是武装部队总司令,但权力不如英国国王,因为总统不能像君主那样“凭借自己的权力”宣战。
宪法还规定,经批准的条约是“国家最高法律”。美国参议院在二战后批准的《联合国宪章》规定,除自卫外,一个国家只有经联合国安全理事会授权,才能攻击另一个国家。
实际情况如何?
在美国历史的早期和中期,总统通常会获得国会的授权,才能派遣美军参与海外进攻行动。但尤其是在二战结束之后,美国拥有一支庞大的常备军,情况并非总是如此。
冷战结束以来,历届总统都获得了国会对主要陆地战争--海湾战争、阿富汗战争和伊拉克战争--的授权,并将针对9-11袭击实施者的阿富汗战争法延伸为国会对打击其他地方与基地组织有关联的武装分子的长期授权。
但他们也越来越多地主张有权在不经国会批准进行较为有限的干预,尤其是空袭。这种做法得到了两党的一致认可,包括比尔·克林顿总统参与北约在科索沃的空袭,以及巴拉克·奥巴马总统参与北约在利比亚的空袭。
行政部门怎么看?
行政部门的律师认为,如果总统认为打击符合国家利益,且其预期的性质、范围和持续时间不符合“宪法意义上的‘战争’”,那么作为总司令的总统可以单方面使用军事力量,正如克林顿政府的一名律师在考虑干预海地时所写的那样。
特朗普第一届政府的律师在2018年的一份备忘录中认可了这一观点,该备忘录为特朗普在叙利亚政府军使用化学武器后对其发动袭击提供了正当理由。备忘录称,特朗普可以合法且单方面指挥空袭,因为他认为这样做符合国家利益,而且袭击升级的风险很小。
时任司法部法律顾问办公室助理部长的史蒂文·A·恩格尔写道:“鉴于没有地面部队、任务和时间有限以及为避免事态升级所做的努力,这些空袭的预期性质、范围和持续时间并未上升到宪法所规定的‘战争’级别。”
特朗普第二届政府尚未就其为何认为特朗普攻击伊朗核设施合法发表详细解释。但在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国防部长皮特·赫格塞斯暗示了类似的理由,同时还援引了自卫的主张。
他说:“这次任务过去和现在都与政权更迭无关。总统授权进行精确打击,是为了消除伊朗核计划对我们国家利益以及我国军队和盟友以色列的集体自卫权构成的威胁。”
对行政部门的观点有何批评?
事实证明,不可能从行政部门律师那里得到任何明确的法庭裁决,以证明该理论是否正确。法官通常会驳回针对总统单边军事行动的诉讼,理由是原告无权起诉,且此类问题引发了“政治问题”,需要两个民选部门自行解决。
但从最广泛的层面来看,批评这种观点的人认为,两党的总统都违反了宪法,仅仅因为国会过去实际上默许了宪法——没有弹劾他们——这不应该被视为为更多违法行为提供理由的先例。
在最近的总统初选活动中,《纽约时报》要求候选人回答关于他们对行政权力的看法的详细问题,包括当选后他们的战争权力范围。特朗普在2016年、2020年和2024年的初选中均未回应该调查。
但作为2020年民主党总统候选人、现任情报总监的图尔西·加巴德表示,她不同意法律顾问办公室的推理,她写道:“总统必须寻求国会授权,才能采取超出立即应对威胁或伤害的行动。”
作为2024年大选中小约瑟夫·R·拜登总统的挑战者,现任特朗普卫生与公众服务部部长的小罗伯特·F·肯尼迪写道:“除非国家面临迫在眉睫的危险,否则总统的战争行为必须受到国会权力制衡的约束。”
肯尼迪先生补充说,其中一项制约措施就是弹劾。
从宪法意义上来说,攻击伊朗是‘战争’吗?
一些人同意宪法有时允许总统在不经国会的情况下进行有限打击,但他们认为轰炸伊朗核设施是另一回事。他们表示,攻击伊朗要危险得多,有可能升级为一场由一个人决定的重大武装冲突。
在《纽约时报》2020年行政权力调查中,拜登先生捍卫了行政部门的普遍观点,即总统可以自行授权进行宪法意义上不构成“战争”的打击。但他暗示,轰炸伊朗必须事先获得国会的批准,这在宪法上是必要的。
拜登写道:“任何针对伊朗或朝鲜使用武力的行动——除非是为了回应迫在眉睫的袭击——都必定会导致大规模冲突,并构成宪法意义上的‘战争’,需要国会授权。”
《战争权力决议》又是怎么回事?
1973年,越南战争结束后,美国国会试图通过颁布《战争权力决议案》来收回部分日渐削弱的权力,推翻了理查德·尼克松总统的否决。该决议案规定,总统只有在获得国会授权或美国遭受袭击的情况下才能派遣军队参与敌对行动。
但该法案还要求总统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在60天后终止部署,这可能意味着一次性打击和短期行动是被允许的。两党总统的行为都超越了该法案关于何时可以发动袭击的限制,认为该法案的适用范围过于狭隘,违宪。
尽管该法案被广泛认为是失败的,但它仍然有效。批评特朗普此举的人士正试图援引其中的部分内容,至少迫使国会就特朗普与伊朗的战争进行投票。参议院的凯恩、众议院的马西以及加州民主党众议员罗·卡纳共同提出了一项决议,要求特朗普结束与伊朗的敌对行动。
然而,即使该决议在共和党控制的国会获得通过,特朗普也可能予以否决。
查理·萨维奇为《纽约时报》撰写有关国家安全和法律政策的文章。
原文链接:(中文翻译出自翻译软件,仅供参考。)
https://www.nytimes.com/2025/06/23/us/politics/trump-iran-war-powers-constitutio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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