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时报【法官以不到500字的犀利机智的裁决,成功解救遭移民局拘押的幼童】In Under 500 Words, a Judge Weaponized Wit to Free the Child Detained by ICE - New York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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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时报【法官以不到500字的犀利机智的裁决,成功解救遭移民局拘押的幼童】
-本报评论员对这份裁决里讥讽的文字与巧妙的修辞做了详细注解,这份裁决正面挑战了特朗普政府关于行政权力的理论。
图片:法官裁决文本(三页)
作者:A.O.斯科特(A.O. Scott)| 2026年2月3日
A.O.斯科特系《书评》特约评论员。
明尼阿波利斯市近期移民执法行动中出现的大量令人不安画面里,有个场景尤为触目:5岁男孩利亚姆·科内霍·拉莫斯戴着蓝色兔子帽,在寒冬中站立,一名联邦官员的手正紧紧抓着他的蜘蛛侠背包。
利亚姆和他的父亲阿德里安·科内霍·阿里亚斯——来自厄瓜多尔的庇护申请者——被从明尼苏达州押往德克萨斯州,关押在圣安东尼奥郊外的拘留中心。他们的律师提交了一份人身保护令申请,这项古老司法原则禁止政府在未提供合法依据的情况下拘留任何人。周六,德克萨斯州西区联邦法官弗雷德·比里批准了该申请,宣告二人获释。
这本是司空见惯的司法程序。但比里法官的裁决——在法律界内外都引起了热议——远非枯燥的司法推理范例。这份文书充满激情、学识渊博,时而透着几分俏皮。
这或许并未让一些关注德克萨斯州法院的人士感到意外。比里法官1994年由比尔·克林顿总统任命为联邦法官,素以机智与文采著称。他在2013年圣安东尼奥脱衣舞俱乐部案中的司法命令因文学典故(“裸露,还是不裸露”)和诙谐的双关语而闻名。2023年《圣安东尼奥律师》杂志的一篇人物特写称他为“一位妙语连珠的法官” 。
而本次裁决中的“额外锋芒”,将原本可能只是例行公事的裁决,变成了对特朗普政府治理方式的彻底鞭挞。这份文本篇幅甚至不及特朗普在“真相社交”平台的单篇帖子。在不足500字的篇幅里,比里法官援引文学典故、历史典籍、民间智慧与圣经经文,对定义特朗普第二任期执政理念的行政权力理论发起挑战。
值得研究一下他是怎么做到的。
本案系庇护申请者阿德里安·科内霍·阿里亚斯及其五岁儿子寻求人身保护令状的申请。1 他们所求无非是最低限度的正当程序与法治保障。政府已作出回应。
他首先将人身保护令的崇高性与父子诉求的卑微形成对比,暗示令状之所以“伟大”,恰在于其能保障普通民众免遭任意拘禁的基本权利。该令状通过要求政府必须说明羁押理由或予以释放来实现这一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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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参见博尔曼案,8 U.S. (4 Cranch) 75 (1807);威廉·布莱克斯通爵士《英国法论》(1765-1769);另见《大宪章》第三十九条。
比里法官在脚注中引导读者参考布莱克斯通的评注和《大宪章》,其目的或许在于给政府官员上一堂补习课。然而,他更重要的观点是,藐视人身保护令的保障——正如他所坚持的,当前的驱逐政策正是如此——这无异于威胁美国宪政秩序本身的完整性。
本案的起因,源于政府为推行每日遣返配额这一决策失当、执行失当的做法,其手段甚至不惜伤害儿童。本院及其他法院虽常将无证移民判处监禁并下令驱逐,但始终遵循正当法律程序。
他既揭露了政府立场中的狂妄与草率,又暗示其越权行为暗藏更险恶的意图。
政府显然忽视了《独立宣言》这份美国历史文献。33岁的托马斯·杰斐逊列举了对一位试图对我们这个新兴国家实行专制统治的国王的不满,其中包括:
1. “他派遣大批官员前来骚扰我们的人民。”
2. “他在我国煽动国内叛乱。”
3. “在我国境内驻扎大量武装部队。”
4. “在和平时期未经立法机构同意,于我国境内维持常备军。”'
值此美国独立二百五十周年之际,总统正被塑造成乔治三世的形象。联邦政府对人身保护令申请的漠视,使其站在了个人自由与不受制约的国家权力之间历史分界线的错误一侧,因而与共和国的立国文书背道而驰。
“我们人民”正听见历史的回响。
此外,还有那个令人头疼的麻烦——第四修正案:
- 人民的人身、住宅、文件及财物不受无理搜查和扣押的权利不得侵犯;除基于宣誓或确认的合理依据,并详细说明要搜查的地点及要扣押的人员或物品外,不得签发搜查令。
- 《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
给政府的公民课:行政部门自行签发的行政搜查令不符合合理依据的标准。
从宪法角度而言,法官认定本届政府违背了第四修正案,无视了三权分立原则。
这恰如让狐狸看守鸡舍。宪法要求司法官员必须保持独立。
用农场的比喻可以更直白地阐释:由于行政权力有可能被滥用,因此需要司法部门加以制约。比里法官或许也在向美国最高法院同僚发出一个隐晦的信号——因为他们曾对特朗普先生诸多扩张行政权力的主张持宽容态度。
据此,本院认定合众国宪法优先于本届政府对请愿人阿德里安·科内霍·阿里亚斯及其未成年子L.C.R.的羁押措施。依据随附判决书,特此批准保护令并准予释放。
法官裁决用语本身亦暗藏深意——在本案中,这信息是传递给总统本人的。大写字母既是特朗普风格的标志,亦是美国法律文书的惯例。批准请愿的段落充斥着大写名词,而总统姓名却以小写形式出现,如同一个无关紧要的动词,显得格外引人注目。
这或许是对总统自负的隐晦讽刺,却与判决的核心论点相呼应——总统(任何总统)最终都比法律要渺小。
观察人类行为可以证实,对于我们当中的某些人来说,对不受约束的权力的卑鄙贪婪以及为之施以的残忍手段毫无底线,丧失了人类的道德底线。而法治原则则被抛诸脑后。
对比尔里法官而言,本案关乎程序正义,更关乎道德准则。当他允许自己表达不认同——以批判性而非司法性笔触撰写判决书时——实质上是在论证这两者不可分割。正当程序和人类尊严,本是同一枚硬币的两面。
最终,由于美国移民体系的复杂性,申请人可能被迫或自愿遣返祖国。但这一结果应当通过比现行政策更规范、更人道的途径实现。
1787年9月17日,费城:“富兰克林博士,我们最终得到了什么?”“一个共和国——如果你们能守住它。”
司法之手筑起宪法堤坝,
特此裁决。
本杰明·富兰克林曾以著名(或许是杜撰的)之言警示有序自治的脆弱性,而十九世纪小说《汉斯·布林克,或银色溜冰鞋》中永垂不朽的荷兰少年,则竭力守护邻里免遭汹涌海潮的吞噬。
比里法官将自己与他们相提并论,这表明他认为这项裁决与其说是最终判决,不如说是一种警告。
签署于2026年1月31日。
弗雷德·比里
美国地区法官
图片来源:旁观者
在做出警示性结论之后,法官仍有话要说,这些话将焦点从理性世俗的法理学领域转向了别处。
签名下方,他附上了广为人知的利亚姆照片。照片下方——在措辞精妙的匿名图片署名之后——引用了两段新约经文。法官虽未直接引述,但这些经文已为他发声。
马太福音19:14
这段经文——“耶稣说:‘让小孩子到我这里来,不要禁止他们,因为天国是属于他们的’”——是广为人知的仁爱关怀宣言。
约翰福音11:35
约翰福音11:35同样如此,这是英文圣经中最简短的经文。当事情糟糕到其他任何语言都无法表达时,人们常引述这句:
“耶稣哭了。”
制作:艾丽莎·奥夫里希特与艾米莉·伊金。
裁决书中引用的照片由阿里·丹尼尔斯提供,来自美联社。
原文链接:(中文翻译出自翻译软件,仅供参考。)
https://www.nytimes.com/interactive/2026/02/03/books/judge-ruling-liam-conejo-ramos-analysi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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