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ennan Center for Justice - 布伦南司法中心【揭穿选民欺诈的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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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ennan Center for Justice - 布伦南司法中心【揭穿选民欺诈的神话】
-总统一直声称选民舞弊是 2016 年选举中的一个问题。事实表明,舞弊现象很少见,而且规模甚至远未达到“操纵”选举的必要程度。
发布日期: 2017 年 1 月 31 日
在本届选举季,关于选民舞弊程度的耸人听闻的说法四处流传,一些政客甚至告诉选民,今年 11 月的选举将被“操纵”。由于选举公正是美国成为世界上最伟大民主国家的必要因素之一,因此此类说法引起了媒体的关注,并让选民感到恐惧和担忧。但抛开花言巧语,看看事实,就会清楚,选民在投票站舞弊的情况极为罕见,而且其规模甚至远不及“操纵”选举所需的规模。
研究一致认为:选民冒充欺诈行为极为罕见
- 布伦南中心就此问题发表了开创性报告《选民欺诈的真相》,报告发现,大多数已报告的选民欺诈事件实际上都可以追溯到其他来源,例如文书错误或不良的数据匹配做法。该报告审查了经过仔细研究的选举,发现选民欺诈的发生率在 0.0003% 到 0.0025% 之间。报告指出,鉴于选民冒充欺诈的发生率如此之低,美国人“被闪电击中”的可能性比在投票站冒充其他选民的可能性更大。
- 哥伦比亚大学一位政治学家发表的一项研究追踪了两年来选民欺诈的发生率,发现一般报道的罕见欺诈行为可以追溯到“势均力敌的选举失败者的虚假声明、恶作剧以及行政或选民错误”。
- 《华盛顿邮报》2017 年发表的一篇 分析报告得出结论,没有证据支持特朗普关于马萨诸塞州居民乘坐巴士前往新罕布什尔州投票的说法。
- 《华盛顿邮报》在 2014 年发表的一项综合研究发现,在 2000 年至 2014 年期间,在超过 10 亿张选票中,有 31 起可信的冒名顶替欺诈案例。即使是这个微小的数字也可能被夸大了,因为该研究的作者不仅统计了起诉或定罪,还统计了所有可信的指控。
- 亚利桑那州立大学进行的两项研究(一项在 2012 年进行,另一项在 2016 年进行)也发现冒充欺诈的发生率同样微不足道。该项目发现,2000 年至 2012 年间,全国范围内发生了 10 起选民冒充欺诈案件。后续研究专门研究了政客认为欺诈是一个有害问题的州的欺诈行为,发现 2012 年至 2016 年间,五个州的冒充欺诈行为没有成功起诉。
- 对2016 年大选的审查发现了四起选民欺诈案件。
- 对 2016 年大选的研究没有发现存在大规模选民欺诈的证据。
- 2016 年的一份 工作报告 得出结论,2012 年大选的双重投票上限为 0.02%。该报告指出,事件发生率可能要低得多,因为研究人员进行的审计显示,“许多(如果不是全部的话)明显的双重投票可能是测量误差造成的。”
- 2014 年的一篇论文得出结论:“最近美国选举中非公民投票的可能性为 0”。
- 2014 年的一项全国性研究发现,2012 年大选“没有证据表明存在广泛的冒名顶替舞弊行为”。
- 2014 年的一项研究调查了投票站和邮寄选票中的冒名顶替欺诈行为,发现在所研究的辖区内不存在任何此类欺诈行为。
- 无党派政府问责办公室 2014 年的一项研究回顾了现有选民欺诈研究的文献,研究一致发现“亲自投票欺诈的例子很少”。
- 2012 年,一位研究人员在撰写一本书时,回溯了 30 年前,试图找到选民冒充欺诈决定选举结果的例子,但一无所获。
- 2012 年的一项研究详尽地收集了各州所有涉嫌选举舞弊的记录,发现总体舞弊率“微乎其微”,投票站选民冒充舞弊是最罕见的舞弊行为:12 年来仅发生过 10 起舞弊事件。同一项研究还发现,12 年来仅发生过 56 起非公民投票舞弊事件。
- 2012 年对佐治亚州 2006 年大选的评估发现“没有证据表明在已故登记选民的支持下发生了选举舞弊行为”。
- 共和党全国律师协会 2011 年的一项研究发现,2000 年至 2010 年间,有 21 个州因选民欺诈或其他类型的投票违规行为被定罪的次数为 1 次或 0 次。
- 2010 年出版的一本记录选民欺诈事件的书得出结论:几乎所有指控都被证实是文书错误或失误,而不是欺诈。
- 2009 年的一项分析调查了 12 个州,发现选民欺诈现象“非常罕见”,并得出结论,许多引起媒体关注的案件经过进一步审查最终均未被证实。
- 关于非公民投票的更多研究可以在这里找到:
- 更多资源可以在这里找到:
法院一致认为:投票站内选民舞弊行为几乎不存在
- 第五巡回上诉法院在一份意见中认为,德克萨斯州严格的身份证照片法带有种族歧视,并指出,在德克萨斯州通过该法之前的“十年间,在 2000 万张选票中,只有两起因亲自冒充选民而定罪的案件”。
- 第四巡回上诉法院在推翻北卡罗来纳州综合限制性选举法(包括选民身份证要求)的意见中指出,该法是故意种族歧视,并指出该州“未能确定哪怕一名曾被指控在北卡罗来纳州实施现场选民欺诈的个人”。
- 威斯康星州一家联邦审判法院在审查该州严格的照片身份证法时发现,“冒充欺诈行为(选民身份证旨在防止的欺诈类型)极为罕见”并且“是一种真正孤立的现象,并未对威斯康星州选举的完整性构成重大威胁”。
- 就连最高法院在克劳福德案中支持印第安纳州选民身份证法的意见中也指出,该案的记录“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印第安纳州历史上任何时候都发生过任何 [亲自冒充选民] 欺诈行为。”当时参与此案的两位法官——共和党任命的前最高法院法官约翰·保罗·史蒂文斯和保守的上诉法院法官理查德·波斯纳——后来宣布他们后悔投票支持该法律,波斯纳法官指出,严格的带照片身份证法“现在被广泛视为压制选民的手段,而不是防止欺诈的手段。”
政府调查结果一致:选民欺诈现象罕见
- 堪萨斯州州务卿克里斯·科巴奇(Kris Kobach)长期以来一直支持选民压制行动,他向州议员辩称,他的办公室需要特殊权力来起诉选民欺诈行为,因为他知道本州有 100 起此类案件。在获得这些权力后,他提起了六起此类案件,其中只有四起成功。国务卿还作证称,他审查了 22 个州的 8400 万张选票,其中 14 起欺诈案件被起诉,欺诈率为 0.00000017%。
- 德克萨斯州立法者声称通过了严格的带照片身份证法,以防止选民欺诈。然而,该州负责此类起诉的首席执法官员只知道,在 2002 年至 2014 年的所有德克萨斯州选举中,只有一例涉及当面选民欺诈的定罪和一例认罪。
- 美国司法部专门成立了一个部门,旨在调查联邦选举舞弊行为。该部门调查了 2002 年和 2004 年的联邦选举,并证明 0.00000013% 的选票存在舞弊行为。没有证据表明这些事件涉及当面冒充舞弊。在五年的时间里,他们发现“没有协同行动来影响选举结果”。
- 科罗拉多州的一项调查显示,国务卿指控该州存在 100 起选民欺诈案件,其中一起被定罪。
- 在缅因州,对 200 名大学生的调查未发现任何欺诈证据。此后不久,由共和党国务卿任命的选举委员会发现“缅因州几乎没有选民冒充或身份欺诈的历史。”
- 在佛罗里达州,对 9 名涉嫌缺席选票欺诈的个人进行的刑事调查导致针对所有选民的所有刑事指控均被撤销。
- 2012 年,佛罗里达州州长里克·斯科特发起了一项 行动 ,将非公民登记者从该州的选民名册中剔除。该州 182,000 名涉嫌非公民登记者名单迅速减少到 198 人。即使是这份修正后的名单也包含许多误报,例如出生在布鲁克林的二战老兵。最终,在 总共 1200 万登记选民中,只有 85 名 非公民登记者被确认,并且只有 一人 被判犯有欺诈罪。
- 在爱荷华州, 经过多年的 欺诈调查,在 160 万张选票中,只有 27 人被起诉。2014 年,该州发布了一份调查报告,其中仅提及 6 起起诉。
- 在威斯康星州,一个特别工作组指控 20 人犯有选举罪。大多数被指控的人都有犯罪前科,他们经常被有关恢复投票权的混乱法律所困扰。
各方都一致认为,选民舞弊非常罕见,根本不可能,也不会以接近“操纵”选举所需的频率发生。选举诚信是我们民主的关键,真正关心保护我们选举的政治家不应该关注虚假的舞弊问题,而应该关注那些真正威胁选举安全的滥用行为。
正如历史学家和选举专家所记录的那样,这个国家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种族压制性投票措施——包括人头税和全白人初选——这些措施的实施名义上是为了阻止实际上根本不存在的选民欺诈。面对这样的言论,最可靠的方法是了解事实,这样才能真正实现自由、公平和便捷的投票。
知情的公民是民主的最佳防御
原文链接:(中文翻译出自翻译软件,仅供参考。)
https://www.brennancenter.org/our-work/research-reports/debunking-voter-fraud-my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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