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Scotsman-苏格兰人报【跨性别运动员有权参加比赛,因此可能需要一些“可以容忍的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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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Scotsman-苏格兰人报【跨性别运动员有权参加比赛,因此可能需要一些“可以容忍的不公平”】


大卫·温尼 (David Winnie) | 2024 年 9 月 7 日


如果跨性别运动员在女子项目中具有优势,那么体育联合会应该引入标准,将这种优势降低到可以容忍的不公平范围内——但体育运动应该是面向所有人的。


15 年前,南非田径运动员卡斯特·塞门亚在一次大型体育赛事上因性别问题受到公众关注。在最近的巴黎奥运会上,历史再次重演,国际奥委会批准伊曼尼·哈利夫和林玉婷参加女子拳击比赛。

国际拳击协会 (IBA) 声称这两名女子拳击手未能通过去年女子世界锦标赛的验证测试,随后她们因性别而受到严格审查,但协会并未提供有关这些检查的详细信息。


奥运会官员称国际拳联的测试“存在很大缺陷,根本无法进行”,并强调这两名拳击手在出生时都被指定为女性,身份认同为女性,有资格参加女子比赛。


跨性别运动员在体育界的参与是国际联合会和国家体育管理机构面临的最困难的问题之一。真正的问题不是跨性别运动员将主宰体育界,而是他们被系统性地排除在体育界之外。


我们看到,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国际体育管理机构都向生来为男性的跨性别运动员开放了女子组别。这种跨性别体育政策被誉为具有包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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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尽管性别隔离已被证明是扩大参与度以包括女孩和妇女的有力工具,但世界并没有被整齐地划分为性别的二元类别。一小部分人对二元分类提出了质疑。


有些人天生就具有性别特征的自然变异,这意味着他们不能被毫无问题地归类为男性或女性。在这方面,卡斯特·塞门亚也许是最著名的运动员。


男性表现优势

此外,更令人困惑的是,男性的表现优势不仅仅取决于一个人当前的睾丸激素水平。在生命早期和青春期接触高水平睾丸激素的遗留效应是众所周知的。


成长为男性将为跨性别运动员带来终生优势,而这种优势无法通过一段时间的睾酮抑制而完全消除。睾酮减少不会消除男性青春期带来的诸多表现优势,而且目前尚无任何已知的干预措施可以消除这种优势。


那么,体育联合会希望制定一项包容性政策,全面包容跨性别运动员,同时确保公平有意义的竞争,那么这又将给他们带来什么呢?作为起点,我们可以看看奥林匹克宪章,其中规定:“从事体育运动是一项人权。每个人都必须有从事体育运动的可能性,不受任何形式的歧视。”


公平竞赛

像所有人权一样,它应该普遍适用,但也要承认它并不赋予绝对权利。然而,有些人认为,跨性别体育政策正在破坏公平竞争的概念。


长期以来,人们一直认为,将不同体型划分为不同类别,才能实现公平、有意义的竞争。因此,体育运动被划分为男性和女性两个性别。


根据英国和国际法,为了维护女性的公平和安全,将男性排除在女性竞赛之外是合法的。政策的必要性源于这样一个事实:许多体育运动都按性别进行分类,而这种分类方式在许多国家的其他经济部门几乎肯定是非法的。


尽管如此,在没有令人信服的理由排除跨性别运动员的情况下,是否应该基于性别自我认同来假设其被纳入?


不公平的参数

体育公平的概念其实是误导性的。体育的目的往往是给那些被赋予了大多数人所没有的能力的人喝彩。尽管如此,公平竞争似乎是一项名副其实的体育竞赛的先决条件。


既然如此,体育联合会可能需要考虑的问题是,如果有的话,我们的运动通常允许哪些不公平的参数,认为它是可以容忍的?其次,有证据表明跨性别运动员违反了这些参数吗?第三,违反这些参数是因为跨性别,而不是其他与性别无关的原因吗?


如果跨性别运动员获得了不公平的优势,那么相关的体育联合会应该有权引入标准,将任何优势降低到可容忍的不公平范围内。


根据成绩、记录等进行评判的方法可能会提供解决方案并定义基准。例如,如果我们以巴黎奥运会女子 100 米决赛中获胜者和最后一名运动员之间的差距为例,差距为 3.12 秒,而金牌获得者和银牌获得者之间的差距为 0.15 秒。这些差距可能成为女子 100 米比赛的基准。


同样,这个“公式”可以在整个体育项目中使用,使用多个比赛时间来得出选手之间比赛时间正常差异的更准确数字将是相当简单的。这种经验方法将提供一个参数基准,该基准通常被认为在可容忍的不公平范围内是可以接受的。


只有当跨性别女性作为一个群体超出了这些限制时,它才会被视为不公平。这是一个包容性的系统,既实现了参与精英运动的权利,又平衡了其他运动员的需求。


一项人权

在关于是否接纳跨性别运动员的争论中,许多人认为跨性别女性不应该参加精英女子运动,但其他人则认为运动应该更具包容性。争论的焦点在于包容性、体育公平性和女子运动安全性之间的平衡,以及跨性别女性是否可以在不被不公平地占据优势的情况下参加女子类别的比赛。


有一点是肯定的,这场争论将会持续下去,而且不会轻易解决。然而,从事体育运动是一项人权,在没有令人信服和压倒性的证据(无论是科学证据还是法律证据)证明这一点的情况下,跨性别运动员不能被剥夺参加顶级运动的权利。


David Winnie 是 Gilson Gray 律师事务所的体育主管


原文链接:(中文翻译出自翻译软件,仅供参考。)

https://www.scotsman.com/news/opinion/columnists/trans-athletes-right-to-compete-gender-sport-olympics-4770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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