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Progressive【美国并不是“一个上帝庇佑下的国度”】America is Not ‘One Nation Under G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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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rogressive【美国并不是“一个上帝庇佑下的国度”】
-让我们摒弃关于美国开国先贤和建国文书的虚假叙事。
安妮·劳里·盖勒(Annie Laurie Gaylor)评论文章 | 2026年6月18日
今年7月4日,美国将庆祝《独立宣言》签署250周年。这份文件的核心精神是摆脱自称受神授天命统治者的枷锁。然而,唐纳德·特朗普总统却借此机会, 推动一种经过修正的历史叙事, 将美国描绘成“一个上帝庇佑下的国度(one nation under God)”。
值得注意的是, 这些字眼在《独立宣言》中根本不存在。直到1954年,正值冷战高峰期, 在宗教团体和神职人员的大力 游说下 ,国会才将“上帝庇佑之下”的字样加入到《效忠誓词》中。(Pledge of Allegiance)中。同样, “我们信靠上帝(In God We Trust)”也直到1956年才被确立为美国的国家座右铭。
那些坚持认为美国是“一个上帝庇佑下的国度”, 甚至是一个“基督教国家”的人, 往往援引《独立宣言》作为依据。显然, 这大概是因为宣言中四处 提及了神明: “自然之神(Nature’s God)”、“造物主(Creator)”、“天意(Providence)”以及“世界的最高审判者(Supreme Judge of the world)”。
保存在国会图书馆中的托马斯·杰斐逊原始草稿, 只包含一处自然神论式的提法——“自然法则与自然之神(the laws of nature & nature’s god)”。正如历史学家所归类的那样, 这正是一位启蒙时代自然神论者的语言。多年以后, 杰斐逊在给侄子的信中写道: “要大胆地质疑上帝是否存在; 因为如果真有上帝存在, 他必定更赞赏理性的敬意, 而不是盲目恐惧的膜拜。”
杰斐逊是一位怀疑论者。他甚至亲手将《新约》中所有超自然内容逐字剪除, 形成后来被称为“杰斐逊圣经”的文本。担任总统期间, 他拒绝发布任何祈祷或感恩公告, 并在谈及《第一修正案》时提出了 “教会与国家之间的分离(separation between church and state)” 这一著名表述。《第一修正案》规定: “国会不得制定任何有关建立宗教的法律。”
有人认为杰斐逊提到“自然之神”, 是想暗示新诞生的美利坚合众国应当成为一个神权国家,这种说法荒谬至极。杰斐逊起草的《独立宣言》初稿中仅出现一次“基督徒”一词——那是对“大不列颠的基督徒国王”(the CHRISTIAN king of Great Britain)的嘲讽,杰斐逊指责正是这位国王把奴隶制的恐怖带到了这片大陆。
《独立宣言》的最终定稿中,既未提及基督教、耶稣、十诫、任何教会或教派,也未提及《圣经》。它的明确要点是 “解除政治纽带”, 并宣布脱离君主统治而独立。这是一份针对英国国王的抗议书,列举了二十七项控诉,其中不少内容完全可以反过来指责特朗普,例如:
“他设立了大量新机构,并派遣大批官员前来骚扰我们的民众。”
杰斐逊最重要的思想——即政府的权力“源于被统治者的同意(from consent of the governed)”——从根本上说是反圣经的。《圣经》中并不存在民主制。
同样重要的是必须牢记:《独立宣言》根本不是美国的治国文件。真正的治国文件是《美国宪法》。这是历史上第一部不把神灵视为主权来源, 而是以“我们人民(We the People)”作为权力基础的宪法,而它涉及宗教的唯一表述,也带有排斥性质。宪法第六条写明:“在美利坚合众国之下,担任任何公职或受托职位,绝不可要求任何宗教测试作为资格。”
《独立宣言》无异于离婚协议书,而《宪法》则更像是一段新婚姻的誓言。这一点在今天尤为重要。如今,美国成年人中将近十分之三没有任何宗教信仰,另有7%的人信奉非基督教宗教。无论总统是否喜欢, 他们都是“我们人民”的一部分。
因此,在庆祝美国250岁生日之际, 让我们为“生命、自由以及追求幸福的权利”举杯, 同时重拾美国最初的座右铭: “E Pluribus Unum(合众为一)”。这一格言是由杰斐逊、约翰·亚当斯和本杰明·富兰克林共同选定的。那些狂热鼓吹“基督教国家”的人从未理解其中的智慧: 团结需要包容、多元主义和良心自由。
原文链接:(中文翻译出自翻译软件,仅供参考。)
https://progressive.org/op-eds/america-is-not-one-nation-under-god-gaylor-2026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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